陳秀芬 演講
翁靜育、李景新 整理
1907年蒙特梭利聘請一位女助理,在兒童之家教導孩子,而蒙特梭利則負責研究與教具開發工作。有一天,蒙特梭利進入教室,發現一個孩子坐在搖椅上,滿臉氣憤不平,胸前還掛著一個獎章,是助理老師獎勵優良行為而發給的金十字架,這個景象實在很不協調。詢問之下,才發現原來這位小朋友正在接受處罰,他身上的獎牌是別的小朋友給他的。蒙特梭利直覺的想到,獎勵與處罰似乎對孩子們無效,因為被獎勵的小朋友並不把獎牌當一回事;而調皮搗蛋的那位小朋友也沒有悔過的意思。經過多次實地觀察後,蒙特梭利確認獎懲制度是無效的,就將之廢止了。她發現小孩子調皮搗蛋,實在是因為積極性能量誤入歧途,唯有透過讓兒童主動選擇工作,才可能矯正偏差行為。孩子一旦學會如何工作後,藉著工作將精力適當引導到有益生命成長的方向,從工作中學習與成長,於是就不需要任何形式的處罰了。
我曾經對蒙特梭利摒除獎懲制度的觀念,抱持懷疑的態度,真的不需要獎勵與處罰嗎?經過多年的觀察,包括帶自己的孩子、在幼稚園的教學經歷、以及教導蒙特梭利居家教育課程中,我發現:到了一個最高境界,真的不需要處罰與獎勵。例如小女在家教育時,忙碌地工作了一個早上,中間換了許多不同類型的工作,像個小蜜蜂似的勤奮,接近中午時她來找我,一副神采飛揚的樣子,是用「快樂」都不足以形容的。她的表情很安詳、沉穩,內心充滿了喜樂。因此,我根本不需要獎勵她認真工作,也不需要設定不工作的處罰規定。所以我們可以印證蒙特梭利的結論:帶領孩子工作,就是培養孩子建立人格的最好方法,因為工作本身就會帶給他快樂。
這裡所談到的「獎勵」是指物質的獎勵;「懲罰」是指身體的處罰,也就是體罰。我們不需要物質的獎勵,但是精神方面的獎勵是隨時在進行的。當孩子有一個好的表現或好的作品跑來與你分享的時候,你一定會給他口頭的讚美,不是嗎?精神上的鼓勵是一定要的,在此就先不多談。而「懲罰」則有文化背景的差異,在美國是絕對禁止體罰孩子的,如果你在公共場合打孩子的話,別人可以干涉你、告你的,他們的文化非常強調不能體罰。我國的兒童福利法雖然也有考慮到「體罰」這個問題,但其允許的權限還是比較寬,父母被賦予懲戒權,沒有完全禁止體罰。只有在刑法中有所謂的「傷害罪」,可以用來規範那些打孩子打得太過分,造成孩子受傷的父母。因此,基本上我們的社會對體罰還是比較寬容的。
我們中間也有很多人是被打著長大的,我記得我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好希望趕快升上國中,因為我母親說等我上了國中以後,她就不打我了!我想很多人都有被體罰的經驗,在我們談論到體罰時,我希望大家注意到體罰其實有很多不良的影響,其實際的果效,也不如預期,而其後遺症遠大於它當時的好處。別吵了!安靜!!一書作者史卡佛博士及戴傑羅妮莫女士,針對體罰的部分特別提出:
身體處罰(即體罰)不能做到的事:
l 不能鼓勵小孩發展自我控制的能力:他可能短期間馬上停止錯誤行為,但長時間來看,一旦這個打人的對象不在身邊了,他可能還是照做,所以體罰沒有辦法幫助孩子發展自我控制能力。
l 不能孕育親密的親子關係:造成親子間的對立衝突。
l 不能指導小孩分辨對與錯:孩子只學到要避開大人的面前做這件事。
l 不能教導小孩失序行為會產生的後果:孩子只學到錯誤行為會被打,不知道說謊、惡作劇、罵人會對別人和自己造成什麼樣的影響,也無法產生同情心。
l 不能在長期教養上,使不良的行為導向正確的行為:正確的行為需要學習,挨打並不是學習好行為的方式。
身體處罰很可能產生的不良後果:
l 讓孩子變得容易生氣、充滿敵意、恐懼。
l 教導孩子暴力是掌握問題的方式之一。
l 導致身體與感情方面的誤用,虐待孩子的身體,反而說是愛他。
l 顯示大人自己不相信「黃金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又怎樣教導孩子呢?
l 將第一階段中所發展出來的積極性家庭互動關係予以破壞。
l 教導小孩經由傷害他人而發洩情緒,是可以接受的。
小朋友的直接感受是大人可以打小孩,但小孩不能打小孩。很可能他長大以後,也是個打小孩的父母。所以說,體罰有很多不良的影響。雖然我們的社會允許體罰,但大部分的父母在打了孩子之後,心裡感到內疚,當時之所以會採取體罰,實在是因為他們尚未想到更好的方法。如果我們平時就做好了準備,多學一點管教技巧,就不會經常去做那讓自己後悔的事情。
蒙特梭利曾經說過:「這個社會已經拋棄對成人的體罰,因為人們認為,體罰是對人性尊嚴的一種侮辱,而且是社會的一種恥辱。然而還有什麼行為比『侮辱及責打』小孩更卑鄙的呢?就這一點而言,人類的良心完全被蒙蔽了。」
收 拾 後 果
不要體罰孩子!那麼,在孩子做錯事的時候,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呢?我們現在來看一個簡單的管教原則:收拾後果。孩子難免會做錯事,其間產生爭吵及混亂的狀況,我們要教導他如何收拾後果,並從這個經驗及錯誤中去學習。因此我們要記得後果(consequence)這個字,以便日後在教導孩子時可以想起,並常常運用這個原則。
孩 子 做 錯 事 → 收 拾 後 果 (Consequence)
接下來,我舉例應用這個「收拾後果」原則:我的女兒兩歲多的時候開始上幼稚園,有一天我在她的書包裡發現一些漂亮的彩色珠子,這不是家裡的東西,所以我大概就猜出來是怎麼回事了。我問她:「這些珠子是哪裡來的?」她回答說:「是學校裡的。」我再問:「那你怎會帶回家裡來呢?」女兒說:「因為它們很漂亮啊!」其實小朋友的是非觀念尚未建立,她只是單純覺得這些珠子很漂亮,很想擁有它們。此時正好進行機會教育,我告訴她:「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妳把它帶回家,那就叫做『偷』,妳也不希望別人隨便拿走妳的東西,對不對?所以這是不對的行為。」我灌輸她理智上的是非觀念。
隔天早上,我帶她進入教室,看著她把珠子交還給老師,並說:「這是學校的。」老師看看她又看看我,就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老師回答說:「喔!謝謝妳,請妳把它放回原來的位置。」這就是在「收拾結果」。孩子從中學到了是非觀念,而且她也負責任把東西放回原處。對於還沒有什麼是非觀念的小朋友,我們不要一開始就責罵,也不要動不動就給孩子貼標籤。像例子中的這位老師就很明理,並沒有給我的孩子貼「小偷」的標籤,而是很自然的幫助孩子從錯誤中去矯正過來。
孩子犯錯是常有的事,我們要牢牢記得後果(consequence)這個字,以便想辦法如何帶領孩子收拾後果。以下列出六種孩子常見的犯錯狀況,可以分組討論如何收拾後果。
1. 三歲孩子拿筆畫牆壁:
學員報告:我們建議給孩子專門的畫圖紙,並讓孩子知道可到固定的位置取用,而不是隨手拿一張紙給孩子在背面畫;另外就是開放一面牆讓他們在那個範圍內盡情揮灑,然後定期粉刷;也有另一種掛牆式的滾筒畫圖紙(IKEA 有賣),也是不錯的選擇。
老師:我曾經教導過孩子不可畫牆壁,想要畫圖必須去回收紙匣內拿紙來畫。但有一次,女兒用原子筆在牆壁上畫了一大片塗鴉作品,我又好氣又好笑,帶著她清理後果。我們各拿一小塊綠色的菜瓜布,沾一點水和洗潔精,細心地把牆壁上藍色的線條擦掉,然後再用乾淨的抹布擦乾。結果女兒跟我說:「媽媽,這樣擦好辛苦哦!」我沒有責罵她,只是簡單回答她說:「是啊!真的很辛苦。」我們把牆壁擦洗乾淨後,她只再犯了一次(這次用原子筆畫了一小片牆壁),我同樣要求她清洗牆壁,後來就再也沒有發生畫牆壁的事了。另外,我們家每半年油漆一次牆壁,孩子們也一起幫忙刷,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很好的體驗。
2. 四歲孩子對祖父母很沒有禮貌:
學員報告:若要孩子當場跟祖父母道歉,可能對彼此都比較尷尬,而父母若立即處理,也可能有情緒性的反應發洩在孩子身上。倒不如給大家一個緩和的時間和空間,先由父母跟祖父母說抱歉,並把孩子帶離現場,私下與他溝通,處理好後,再帶孩子去跟祖父母道歉。
老師:這是一個冷靜處理的過程,因為有的孩子就是很固執,由大人先道歉,再帶開來私下處理,應該是蠻不錯的。但處理的過程中,有一點很重要的是,讓孩子了解為什麼要尊重祖父母?孩子的眼色很亮,他們都知道祖父母可以欺負,因為祖父母寵愛他們,會讓他們,所以我們需要讓孩子了解,為什麼特別要尊重祖父母呢?「因為他們是爸爸的爸爸和媽媽啊!是他們生下爸爸,扶養爸爸長大成人,沒有他們就沒有爸爸,也就沒有你了。現在爸爸媽媽也一樣照顧你,愛你。同樣,我們也愛我們的爸爸媽媽,你怎能不尊敬他們呢?」如此簡單的讓孩子了解,確認這樣的關係,讓孩子打心裡認同尊敬祖父母。
3. 五歲孩子玩火柴:
學員報告:通常五歲孩子的語言能力都發展的不錯了,所以溝通上應不成問題,只是火這名詞對他們而言,還是模糊的感覺,所以父母必須讓孩子具體的來認識它,如讀相關的書籍,了解一些對火的基本概念;或是喝開水時,請他摸一下杯子外面,感受一下熱水的溫度,他就會感到燙,這時你就可告訴他,火比熱水還燙,孩子應該就會對火的處理比較謹慎。我們也認為可以在安全的範圍內,讓孩子去體驗火的不可控制性及危險。我們無法只單單的要求孩子不去碰火,因為某些孩子會很好奇。在安全的前提下,稍微讓他接觸一下,反而孩子較能記得住火的危險性。還有,當我們聽到消防車的聲音或看到消防車時,也是教導認識火災的好時機。
老師:孩子玩火柴時,我們收拾後果的方式一定是當場收起來,並告訴他這不是玩具,千萬不能玩,並告訴他相關的火災知識。其實,平時我們應該要把火柴或打火機這些東西收好,以避免意外發生。通常五歲孩子的語言能力已經很不錯了,溝通上應不成問題,只是火這名詞對他們而言,還是模糊的感覺,所以父母必須讓孩子具體的來認識它,參觀消防隊或閱讀消防車的書,都是不錯的方式,孩子可以從認識這些相關細節來了解火災的可怕。另外在安全的前提下,稍微讓孩子接觸瓦斯爐上的火,感受熱度及危險性,孩子反而比較能記住火的可怕。至於孩子長大以後,上了小學,就可以慢慢讓他們學習如何使用火柴點蠟燭,因為這也是一種生活技能。
4. 五歲孩子衝到馬路中央撿球:
學員報告:若是較小的孩子,我們會問他:「如果你跑出去撿球而車子剛好來了,你有沒有可能會受傷啊?」小孩就會開始注意且思考這個問題,我們也藉此告訴孩子:「若以後球滾到馬路上,要先告訴媽媽,我們再視當時路況來處理。」同時我們也要在每次過馬路的時候,機會教育孩子要學會「停、看、聽」。
老師:真的,事後的補救不如事前的教導及預防。在這裡有一個美國媽媽的經驗談:她的女兒在家前院玩球,結果球滾到社區的馬路上,小女孩看也不看的就衝到馬路上去撿球,她母親看了嚇一大跳,心裡很氣:「我的女兒怎麼這麼沒有安全意識?」於是媽媽把孩子痛打了一頓,想讓她牢牢的記住這次教訓,因為這是攸關生命安全的錯誤行為。可是過了兩個禮拜,她的女兒還是看也沒看地就衝過馬路,且一衝就衝到對面的鄰居家門口,這個母親就反省說:「一定是哪裡出了問題!我的教導(體罰)似乎沒有效。我處理的過程一定有不夠好的地方。」於是她把孩子叫回來,並帶著女兒停在馬路邊,先左看看再右看看,確定沒有車子後再過馬路;同樣往回走時,也是左右看清沒車時才過來。這樣反覆演練了幾次,確定女兒會了才停止。所以「打」有用嗎?重要的是要教會孩子過馬路。我認為球掉到馬路上去時,最好是大人去撿,或看看沒有車子來往時,再過去撿較為妥當。另外,我們要注意「拿球」這件小事,我們不會讓孩子在人行道玩球,可是在路上如果沒有把球拿好,不就滾到路中央了嗎?我們最好教導孩子用球袋提球,考慮到細節以避免意外。
5. 四歲孩子打小妹妹因為她弄倒積木:
學員報告:我們會要求孩子們互相說對不起並抱抱,然後問他們還要不要繼續玩積木,如果還要玩的話,大的要帶著小的玩;不玩的話,就把積木收起來。
老師:基本上兩個孩子需要互相道歉,因為兩方都有錯的地方,我們都要個別教導。我們若只要求老大道歉,他會心理不平衡,因為老二弄倒他的積木,他很生氣而沒辦法處理,就可能用打人的方式來表達了。我會建議老大:「如果你玩積木的地方,妹妹老是容易過來弄翻你的積木,你是不是該換個較合適的地方?」這也是一種預防,我們可以跟孩子有一些類似這樣的討論。如果孩子還是不肯換地方,我們就要提醒孩子預想妹妹可能會過來碰倒了,你要注意這個後果哦!或者,你讓他們一個「堆」,一個「推」,這也是兄弟姊妹間玩積木的一種方式。多想一些方法,讓他們可以和平共處,一起玩。總之,收拾後果時,要確認孩子們了解打人是被禁止的行為。我們除了安慰、教導老大,也必須要求老二在一旁跟老大說對不起才是。
6. 三歲孩子打破花瓶:
學員報告:當孩子打破花瓶時,我們要請孩子先去拿掃把來協助清理,並了解他打破的原因。有可能是他玩耍時不小心碰到,或他覺得花瓶很漂亮拿起來看時,不小心打破的。之後我們可以在軟墊上,教導孩子拿、放花瓶的正確方式,這是我們這組所討論的。
老師:很好!當花瓶只有裂痕時,我們可教導孩子正確撿起來的方式;若碎片很多時,就不適合請小朋友來幫忙處理了,最好由我們大人來收拾。當孩子看到花瓶破裂時,就已看到了後果,對不對?曾經有位聰明的爸爸告訴我,有一次孩子打破杯子,他清理完畢後對孩子說:「你看,打破杯子,爸爸要花好多時間收拾,都不能陪你玩了。」孩子就會感到損失,不是嗎?而且接下來的幾天內,大家都必須穿著拖鞋,小心走過可能有碎片的地方,孩子了解到後續的收拾及處理並不是那麼簡單,以後就會更加小心。另外,從大人的角度來看,我們把花瓶拿出來做擺設時,必須要先有安全的考量及被打破時的心理準備,所以我們大人也要承擔後果。
聖 經 中 的 管 教
在聖經中多處提到要用杖管教孩子,例如「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13:24)」;「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箴言22:15)」;「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言29:15)」我們看到箴言中多處提到父母要用杖打孩子,那是否與我們所學的放棄體罰有衝突呢?我們到底要如何來看待我們今天所學的呢?
在新約聖經希伯來書第12章4-11節中提到:
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唯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這一段主要是說明我們的天父如何管教我們,祂管教我們是對我們有益處的,可以讓我們成為聖潔;可是我們生身的父母卻不是如此,常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我們反省自己,管教孩子也常有暫隨己意的情形,隨著情緒變化,今天跟昨天不一樣,早上跟晚上不一樣,不是嗎?當我們固執要拿杖打的時候,就違反了上帝聖潔公義的原則,因為我們不是神。
我覺得最好的方式就是用「W.W.J.D.」來提醒自己,What would Jesus do?「耶穌會怎麼做?」看到孩子犯錯了,耶穌會怎麼做?耶穌一直對我們有恆久的忍耐、接納與饒恕,我是怎麼對待我的孩子的呢?我是不是濫用了父母的權柄?美國華盛頓D.C.台福教會的徐牧師說:「當我們舉起手來的時候,不是『打人』的時候,而是『禱告』的時候。」禱告什麼呢?就是求上帝給我們智慧,因為孩子不是屬於我們的,孩子是屬於神的,要怎麼教導孩子上帝最知道,求神給我們智慧,知道如何來面對我們的孩子。
在此,我穿插一下我受洗的小故事:我是1995年在美國受洗的,教會規定受洗前必須先上十個禮拜的課程;當時我家老大才兩歲,而老二還在地上爬,我覺得若禮拜天下午丟下家人,自己去上課,心中有些過意不去。當我把這個難處告訴牧師,牧師回答說:「沒關係,我到你家來上課。」於是,六十幾歲的老牧師每個禮拜到我家來幫我上課。那時正值冬天,有一天還下著大雪,我必須將門前的雪鏟開,清出一條道路,好讓牧師進來。就這樣上了幾次課後,我慢慢了解受洗的意義。原來受洗的池子是代表我們的過去,當我們進到池子再出來的時候,就是一個新生命的開始,也就是重生的生命!聖經上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我們受洗了以後,有耶穌的生命在我們的裡面,我們就要隨時隨地體會耶穌的心腸,以耶穌的心為心,凡事效法耶穌的榜樣。
有一本書「改變孩子生命的真理」,教導我們面對孩子時的四個重點:
1. 我們接納孩子的方式應該要反應出天父對我們的接納。
2. 我們聆聽孩子的方式應該要反應出天父對我們的忍耐與了解。(我自己覺得上帝一直對我很忍耐。)
3. 我們原諒孩子的方式應該要反應出天父對我們赦免的恩典。(我們是不是常常不肯原諒孩子?孩子犯錯是不是不可原諒的呢?事實上,上帝對我們的原諒實在太大、太大了!我們若可以體會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流血、贖罪,我們當然也要原諒我們的孩子,去效法上帝對我們赦罪的恩典。)
4. 我們對孩子說話的方式要反應出天父在愛中說誠實話的真理。
了解上述幾點,對於聖經中所提的「杖打孩子」和蒙特梭利的「摒除獎懲制度」,你覺得還有衝突嗎?雖然聖經賦予父母有杖打孩子的權炳,可是當我們有選擇時,當然要用更好的方法去管教孩子;而且對照上帝對我們赦罪的恩典,我們更要以這樣的恩典來對待我們的孩子,要有「恩慈」,學習耶穌基督的榜樣。
最後,我舉一個例子,來說明最好的管教,就是把孩子帶到神面前,讓神親自動工。大約在女兒五歲左右,有一次她跟弟弟搶玩具,當時弟弟正在玩而且玩得很投入,她故意把玩具搶走並把它藏起來,她的行為讓我覺得很悖逆。當場我的處理也就是照著「收拾後果」的方式,我請她把玩具拿出來還給弟弟,並跟弟弟說對不起。女兒在我堅定的要求下,照做了,但看得出來她很不服氣,並沒有反悔的表情。我跟她說:「你今天犯了很嚴重的錯誤,一方面妳搶了弟弟的玩具,這是不對的行為;而且你還將玩具藏起來,又說你不知道放在哪裡,這是說謊。做了兩件這麼嚴重的事,你晚上睡覺前一定要做認罪禱告。」
白天處理完了,她很不情願的向弟弟道歉,但到了晚上睡覺時,我關上燈讓她做認罪禱告,她才一開口:「主耶穌,我今天做錯了一件事情…」她的眼淚就開始掉下來,嚎啕大哭。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神親自動工,祂在孩子心中做那柔軟心田的工作,祂讓孩子真正從心裡痛悔、知錯。上帝的工作是最美的工作,我們一定要把孩子帶到神的面前,向神認罪,與神重新和好,神一定會赦免我們的罪。
問 題 與 討 論:
* 公婆很愛乾淨,見不得孩子的玩具到處放,所以常常罵孩子,孩子又嫌祖父母嘮叨,我夾在中間很尷尬。
若孩子覺得祖父母太嘮叨,我建議在環境上做一些調整,讓孩子的活動空間比較不會干擾到祖父母,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紛爭。因為長輩所叨唸的有時也不見得不對,他們希望家中能隨時保持整齊乾淨,我們最好請孩子到另一房間去活動。另一方面,我們也要讓孩子明白,爺爺或奶奶說的話也是有他們的道理,他們愛我們、關心我們,希望我們養成一些好習慣,所以有可能會常常講,孩子要注意聽,能配合的要盡量配合。另外,平時要教導孩子對長輩的禮貌,例如:早晚對祖父母的問候「早安」、「晚安」等基本的禮貌。建立起良好的關係,彼此之間比較能夠互相容忍。
* 遇到孩子故意違抗的狀況下,要如何收拾後果?
碰到故意違抗的情形,可以有幾種不同的處理法:第一,我們可以糾正他的錯誤;第二,拿走他的東西,或取消他可享有的權利(如停止玩他最愛的玩具或看電視等);第三,用「一分鐘管教」簡單責備;第四,採取「隔離反省法」,對於處理情緒激動的狀況如打人、咬人、踢人是很有效的方式。我們家的隔離法是請孩子到洗手間數到三十後再出來,讓憤怒生氣的狀況能緩和下來。這時孩子出來再與我們談,比較心平氣和,而且聽得進我們所講的話。若你家的小孩愛玩水,則選在浴室隔離可能就不太適當了。必須注意的是:管教方式到底合不合適,前提是你必須了解孩子。第五種處理方式是身體接觸。例如你要孩子收玩具,而他就是不肯,故意要違抗你,儘管你用了其他方式都沒用時,這時候你就要強制性的牽著他的手去把玩具收拾好,這就是所謂的「身體接觸」。或者例如他不肯離開,你就要抱著他馬上走,這都是屬於身體接觸的方法。以上針對「故意違抗」的處理方法,做父母的應該當成必備的基本常識和技能。
另外,在執行家規上,還有一些原則也值得我們去注意的,如:
警告—在處罰前會先警告,且告知孩子我們只警告一次,若再犯,就馬上執行家規。
忽視—對那些故意哭鬧或亂發脾氣的行為,我們有時會用忽視的方式,不讓孩子不當的行為繼續增強,因為孩子有時就是用這些不當的行為來引起你的注意。
精神獎勵—這是最好的方式。也就是在孩子做對的時候,我們要鼓勵他。我們當父母的最常發生的現象就是在孩子表現好的時候,認為是應該的;表現不好的時候,我們馬上糾正。孩子其實感受到的就是父母不斷的挑剔他或責罵他。我們應該在孩子有好的表現時,常給予口頭的或精神上的鼓勵(親吻、擁抱、拍掌等),最好是每天鼓勵孩子的話三倍於你批評他的話,這也是做父母常忽略的,是不是?讚美孩子具體的好行為,是一個能夠強化親子關係,又能夠建立孩子德行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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