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秀芬 演講
李景新 整理
蒙特梭利的教育理念若簡單的表達就是「尊重」兩個字。尊重上帝的創造,尊重孩子是獨立的個體,我們的職責是教養孩子成長,完成人格的獨立,並能在社會上成為中堅份子,善盡為人的本分。
在談到幫助兒童發展獨立的人格之前,有幾個觀念必須要先澄清。首先,孩子不是我們的附屬品,他們不屬於任何人,他們被上帝所造,是屬於神的。可是我們在社會新聞上看到一些消息,例如「媽媽帶著孩子跳樓自殺」、或「父親虐待孩子致死」,這樣的新聞總是令我非常傷心,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他們的生命就這樣被父母剝奪了,而他們的父母竟然認為他們有權利如此做。其實這個觀念是千錯萬錯,孩子絕對不是任何人的附屬品,他有他獨立的人格。生他的並不擁有他,也無權謀害小小的生命。
第二個觀念是,每個人都很特別(Everyone is special.)。1993年我剛到美國的時候,接觸到基督教文化,也看了一些美國的兒童節目,我很驚訝的發現:他們都不斷的強調:「You are special.」他們告訴孩子:「你很特別。每個人都很特別。」尤其是巴尼和朋友(Barney and Friends)兒童節目裏,有一集專門講到You are special,而且還有一首歌,歌詞的內容是「You are special. You are the only one. You are the only one like you. There isn’t another in the whole wide world who can do the things you do. Oh, you are special. Everyone is special. Everyone is in his or her own way.」當我帶著孩子唱這首歌的時候,我自己也深深的受到感動。真的,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跟你一樣,做同樣的事、喜歡同樣的東西、吃同樣的食物、說同樣的話,你就是那獨一無二的。
我認為現在我們的社會漸漸強調這一點了。在過去的社會中,比較注重團體性,個人最好不要有聲音,要遵從團體的規範,要合群、犧牲自我、壓抑、尊重權威等,這些價值觀已在慢慢的開放中。我們接受孩子有自己的聲音、自己的看法,而且讓孩子從小就知道:「你是特別的,真的很特別,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跟你一樣。」
第三個觀念,談到「獨立」的重要性。每個人從小到大都是一個不斷走向獨立的過程。從出生的那一刻起,他就與母體分開了;在嬰幼兒時期,他學習走路、跑跳、自由的移動,獲得身體上的獨立;在兒童時期,他有自我的意識,喜歡小團體的生活,知道他與父母親是不一樣的,他獲得心智上的獨立;到了青少年時期,他想要自己判斷對錯,不喜歡聽從權威,他有道德上的獨立;到了成年期這個階段,他想要有經濟上的獨立,對未來的人生有自己的規劃,走自己的路。所以從出生到長大成人,這個過程就是一個不斷獨立的過程。
從另一個角度而言,這個獨立的過程也就是一個慢慢與父母分開的過程,我們幫助孩子成長獨立,也就是幫助他與我們分開。不知大家是否想過這個問題?孩子遲早都會與我們分開的。有一句英文The parent-child attachment is the preparation for separation. 意思是說「親子關係是為了將來的分離做準備。」想一想,孩子有一天會離開我們的生命,他要獨立去過自己的生活。聖經上也提到:「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也就是孩子長大成熟後,他會開始建立自己的家庭,做父母的,要有面對這種狀況的心理準備。
2001年夏天,我在靈修會遇到一對五十餘歲的夫婦,他們看到我和兩個年幼的孩子玩得好開心,就以羨慕的眼神對我說:「有孩子在身邊的時候真好!」他們談到自己的兩個孩子都大了,一個上大學;一個已進入社會工作,都不在身邊。當他們想念孩子時,就會打電話過去,可是孩子不一定想跟父母講話,有時候什麼也不說。他們滿懷的思念,似乎得不到孩子的回應,他們覺得這個時候真是苦啊!
我們早晚也會走到這一天哦!現在我們的孩子還小,我們總覺得被孩子纏住,不知哪一天才會脫離苦海?可是人生的階段實在很長,你若把它往後拉開來看,當我們老的時候,將會發現年輕媽媽這個時期是一個很棒的時期,因為孩子都還在身邊,他們的眼中只有父母親,他們最愛的也是父母親。
所以第四個觀念,就是要請大家先做好心理建設,等到孩子長大時,才能勇敢的面對孩子離開我們的那一天,並學習放手。我這裡有一首英國詩人路易斯(Cecil Day Lewis)所寫的名詩,叫做「從我身邊走開」(Walking Away)。他寫到當他送孩子第一天上學,看到孩子猶豫、遲疑的走向校門,心裡突然覺得很痛。那種感覺就好像衛星本是繞著行星運轉的好好的,卻突然間越繞越遠,漸漸地分開。不知大家是不是也有第一次送孩子上學,心裡很痛的感覺?詩人說:
我曾有過更慘的離別,
但沒有一次椎心刺骨甚於此,
或許只有上帝才知道其中的道理—
只有離開,自我才能開始,
而放手讓他走,才見愛之深。
重點就在這最後一句話:「And love is proved in the letting go.」放手讓孩子走才是真愛,才見愛之深;放手讓他走,他的自我才能開始。所以我們要謹記,分離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人生問題,現在就要先做好心理準備,同時,努力協助孩子發展獨立的人格,以適應未來的人生挑戰。
幼 兒 期 是 人 格 發 展 的 關 鍵 期
講到人格部分,孩子的人格發展是哪些因素造成的呢?影響又有多大呢?赫洛克(Elizabeth B. Hurlock)在發展心理學(桂冠圖書公司出版,第170頁)一書中,提到幼兒期的人格發展:「在個體人格的發展中,有三種固有的因素,即遺傳、在家中早期的經驗、以及以後生活中發生的事情,這些均會影響個體在早期生活中所建立的人格組型的類型。由於每個人身體或心理的天賦都不同,且環境的經驗也各異,所以,每人的人格模式所發展的路徑也不一樣。『幼兒期』是人格發展的關鍵期,因為人格的基礎是在這個時候建立,且以後成人人格的結構即以此基礎為根基。雖然成人們對於他們早年生活中發生的事情可能只記得一點點,然而,這些經驗對他們人格類型的發展,占很重要的地位,且會一直的影響他。」
赫洛克提醒我們,很多針對幼兒期到兒童晚期或青年期的追蹤研究,發現第一年的行為特質具有「前兆的特性」。這些研究,不但告訴我們,出生後第一年所建立的主要的人格組型具有持續性,而且,還提出早在人生第一年即可能預測幼兒將來的人格。赫洛克說:「例如在『雪爾來的幼兒』(Shirley’s baby)生命的第一年,即發現人格的特質有很大的持續性,追蹤十五年半以後,更證明了人格相似性是持續的,且有些個體由於他們獨特的人格組型能夠立刻被指認出來。」從這些相關研究,很明顯的證明幼兒期的確是人格發展的關鍵期。所以,就這一點我要恭喜大家,你們現在就這麼用心的帶孩子,絕對是正確的,因為孩子正處於人格發展的關鍵期。
幼 兒 期 人 格 的 偏 差
接下來談到「人格的偏差」。我們說幼兒期是人格發展的關鍵期,那麼到底幼兒的人格如何?他會有什麼樣的偏差?偏差又是如何定義?
我們先看看蒙特梭利與兒童教育(及幼文化出版162-171頁)一書中,談到蒙特梭利所提過的兩種能量。她說在成長孩子的身上有兩種能量互相平衡作用:一種是身體的實質能量,尤其是表現在自主活動中的肌肉能量;另一種則是智識與意願的心智能量,屬於一種非物質的精神能量。這身體的能量和精神的能量要互相平衡協調才能發展出一個正常的孩子,否則就會造成偏差的孩子。
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孩子的行為偏差呢?每個出生的嬰孩都一樣,為什麼到了兩、三歲,有人就開始會有說謊、愛惹麻煩、不守秩序這些混亂的現象呢?我們歸納了三個原因:第一是小孩的意願經常的被制止,於是他就會經由其他管道來表現,如說謊。也就是說大人的意願取代了小孩的意願;第二是小孩經常的被催促,這種狀況最常發生在出門時,大人常說:「快點啦!來不及了!」由於孩子的節奏本來就比較慢,他常常沒有辦法適應我們大人的節奏,他在我們的催促下,身體是跟著我們的,然而心卻還在原來的地方,也就是說孩子的身與心屬於分開的狀態,這兩種能量沒有辦法平衡作用;第三就是放任孩子,沒有管他,也沒有引導,孩子不知道該做什麼,或覺得沒有事情可做。被放任的孩子不知道要往哪裡去,是很可憐的,他的精神能量不知要往哪裡發揮,四處的遊走,沒有方向。
對於「身體上的偏差」,例如有的孩子兔唇、瘸腿、駝背等,這種身體上的偏差很容易從外表看出來;但是「心理上」或精神上的偏差就很難看出來,直到他有一些不正常反應,從行為或說話中,你才能推估他的偏差狀況。因此,蒙特梭利強調要仔細觀察孩子,做一個很好的觀察者,我們注意看孩子需要什麼?他有哪方面的偏差?我們要及早的幫助他。
強硬個性的孩子,可能產生的偏差包括:協調性差、情緒不穩、過度的幻想、吵鬧、干擾別人、佔有慾強、自私、不服從、無法專注、具攻擊性、自律性弱、對他人不友善。
軟弱個性的孩子,可能產生的偏差包括:遊手好閒、無聊、懶散、表現害怕、總是期待他人幫助、經常偷竊、因害怕而服從、無法專注、黏人、被動、自律性弱、哭鬧、做噩夢、害怕黑暗。
幫 助 兒 童 正 常 化
任何形式的偏差,都是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沒有得到適當的滋潤及教養所產生的。事實上,我們在蒙特梭利的幼稚園裏,看到許多新生入園時的狀況便是如此。不管是強硬型的或軟弱型的孩子,都需要幫助,矯正其偏差行為。那麼,我們到底應該如何去幫助已經偏差的孩子呢?蒙特梭利說,有一種(而且只有一種)治療方式,可以治療各種偏差行為,那就是「工作」。孩子的工作就是在建立自己的人格,工作幫助孩子建立身、心的接合點,孩子的個性逐漸整合,秩序取代混亂,曾被打斷的自我建設工作重新出發,隨著自然本性前進。
我最近在幼稚園觀察到一個三歲的小男生,剛入園不久,個性屬於強硬型。常常看到他情緒很不穩定,為一點小事情哭鬧,經常吵鬧、干擾別人、在別人身上亂摸、經常講髒話、無法專注、自律性很差、對人不友善。很多項偏差的行為他都有,這個孩子很特別,也很令老師頭痛。顯然的,這個孩子在過去的生活當中產生了很多的偏差,怎樣把他導正過來呢?要如何帶領他工作呢?
我看到老師很有耐心的教他插花、教他洗洗切切、擦洗桌椅、剪紙等工作。就從這些工作中,他產生專心了,因為他找到一些他有興趣的事情做,也比較少看見他打人了。當孩子打人時,大人一直在旁喊著:「不要打人!」其實這只是一種消極性的制止行為,最好還是用積極性的方法,將孩子的精神能量導引到正常的發展方向,就是讓他工作。他在工作裏就能慢慢的專心起來了,而且在工作中,孩子會有成就感,他的攻擊行為就會不見了。這就是蒙特梭利的看法,讓孩子工作就是在建立他的人格,他自然而然的就會正常化。不單單是這個小朋友,世界上各個地方的蒙特梭利環境裏,你都可以看到這種現象。蒙特梭利說,她並不是先有一個理論和想法然後去印證,而是她為孩子準備了一個環境,孩子的表現讓她發現了「工作可以讓孩子正常化」。蒙特梭利觀察孩子而歸納出理念,是孩子們讓她看見,透過工作可以正常化。
正常化的孩子有這些現象:喜歡規律、喜歡工作、面對現實、不會過度幻想、喜歡安靜、獨自工作、不會佔有、順從、專心、獨立、進取、自律、快樂。聽起來,好像是個完美的孩子,但也正是每個媽媽的理想目標,希望把孩子帶向正常化,有美好的品行。當你看到一個認真專注的兒童,就會非常的感動,因為他正朝著正常化發展,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我們特別來看一下,正常化兒童的最後一項特質「快樂」。一群正常化兒童的最顯著特性是快樂,好像香水瀰漫整個群體,很難形容卻很容易感受得到。兒童臉上所表現出來的愉悅,已經超出了玩耍所帶來的興奮與樂趣了,套用蒙特梭利的話:「這樣的改變不只是外在從失序狀態回到規律,更深及於他們的內在,整個人所呈現的是心靈的寧靜與滿足。」一位法國作家蓋伯馬索(Gabriel Marcel)在演說中提到,他首次參觀一所小型蒙特梭利學校時那種驚訝的感覺:「最令我震驚、造成我情緒起伏不定的是,當我親眼看見學校裏的兒童,不但出奇安靜地在工作著,而且似乎每個人都擁有一種神秘的快樂心情。我再重複一次,神秘的快樂心情,就像旋律一樣穿透你的心靈。」
香味和旋律不是我們眼睛看得到的,但是我們可以感受得到。孩子在專心投入工作後,竟然可以這麼快樂,真令人不可思議。當精神能量與身體能量互相平衡作用,並且沒有被外力分離的話,孩子就能結出許多美好的果子(即正常化孩子的特質)。那麼這個統合的過程是什麼呢?就是從自由選擇工作開始,我們找一些適合孩子的工作,讓他自由選擇,反覆進行操作,慢慢地注意力集中,努力克服困難,最後完成工作時,內心充滿自信與成就感。如同一個人有了宗教信仰一樣,他改變了,好像一個新造的人。這些「新兒童」仍然每天展現在蒙特梭利的環境裡,見證蒙特梭利哲學的果效。
蒙 特 梭 利 三 角 形
引導者(成人) |
成人 |
兒童 環境 |
兒童 |
接下來,我們來談一下蒙特梭利的「三角形」,她用三角形來解釋她教學的三個主要項目。在傳統的教學裏,是成人單向的來教導兒童,成人為孩子設計課程,安排工作、安排學習方向與進度,都是成人單方面為兒童安排;蒙特梭利的教學三角形則是由引導者、兒童、環境這三方面所組成,環境包括了居家環境的設計,讓孩子於其中快樂地自由探索,每樣物品各有定位,另外最重要的就是教具。當你想要教孩子一項工作卻沒有教具,你會不會覺得很困難?答案是肯定的!我們的責任就是要維護管理好環境,藉由觀察孩子、為孩子設計適合他的教具。孩子與成人互動並接受成人的引導後,再從教具中自我學習,孩子是透過教具來學習成長。那麼,兒童的反應也決定教具的存在與合不合用。蒙特梭利說她們也曾在架子上擺了一些玩具,但是孩子看都不看,於是她們只好把玩具移走了。所以這個學習三角形的每一個項目是互動的,不是單向的。
父 母 應 有 的 準 備
至於父母應有何種準備來帶領孩子工作?我們參考吸收性心智(光華女中發行)第27章「教師應有的準備」,雖然這篇內容是針對受訓的老師,但一樣適用於父母。蒙特梭利說第一個階段就是,成為環境的監護者和管理者。我們要把環境打掃乾淨,所有東西都物歸其所,所有的教具要放置整齊漂亮,將教具保持在最好狀況,保持家庭清潔,創造一個正常健康的生活環境,這都是父母親當作的事,這也是蒙特梭利三角形中,成人與環境的那一個關係。父母親的外表也是贏得孩童信任、尊重的第一步,必須注意自己的舉止,盡可能的文雅、優美。我特別提醒大家這一點乃是因為大人都很急,而孩子的步調是慢的,所以我們的動作要盡可能的慢下來。
第二階段,我們要引誘孩子來工作。當孩子還沒有工作習慣,他可能工作一下就覺得很無聊,不做了。這時候我們就要像魔術師一樣來吸引他,讓他覺得有趣並投入工作。蒙特梭利說:「當兒童還未能專注之前,教師必須像火焰一樣地用溫暖去激勵兒童,帶動他們、邀請他們。」我們努力把自己變得活潑一點,例如,用一種開朗、愉快的聲調說:「今天我們來搬動所有的家具。」或者是:「這個瓶子看起來怎麼樣?它需要擦亮。」邀請孩子時,說:「跟我來,我有件事給你做。」如果他不願意,就說:「好的,沒關係,我們到花園去。」
我要強調當家中只有一個孩子的時候,比較不容易帶動,這是事實。因為孩子學習模仿的對象不夠多,所以當你有這種困擾時,不妨讓他到團體裏去學比較好,因為同儕刺激比較多,正向的因素和鼓勵也會比較多。但是也有些媽媽在家中做得很好,所以因著媽媽和孩子的狀況各有不同,在家裡或在幼稚園裡學習都很好,沒有標準答案。總之,在第二個階段裏,就是要想辦法帶動兒童,對工作產生興趣。
第三個階段就是當孩子開始專注工作後,我們注意不要打擾兒童。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無論如何都不打擾他。我曾經說過,當孩子在專心工作的時候,我們靠近他,與他眼神有了接觸都是一種打擾,更何況是跟他說話?當孩子需要投入並專心時,我們只要觀察他不要去打擾他。因為孩子工作時,需要思考並解決困難,我們最好讓他透過教具本身來學習。
蒙特梭利以僕人與主人的關係來比喻成人與小孩的關係,她說我們成人要去服侍孩子,特別是服侍孩子的精神。幫他扣釦子、穿衣服不算是服侍孩子的精神;我們要做的是幫助孩子成長、學習獨立、教他自己穿好衣服。所以我們從一個僕人的角色去回應孩子(也就是主人)的呼求,去協助他,幫助他精神的成長。當主人獨處時,僕人絕不會去打擾他;但是當主人呼喚他,他會馬上去看看主人要什麼?如果他發現主人是希望獲得讚賞,他會表達出讚賞。
最後書中提到,我們成功的最大跡象是什麼?就是兒童認真的工作,好像我們不存在一般。而且我們幫助了兒童這個年輕的生命,去完成造物主所要他完成的事工,這就是我們最大的貢獻。蒙特梭利特別以一段話做為總結:「上帝啊!求你幫助我們能深入童年之秘,以遵從你公義的律法和神聖的旨意,來認識兒童、深愛兒童並為兒童服務。」這也可以成為我們自己的禱告。
基 督 化 家 庭 兒 童 人 格 的 培 養
由於我們當中有許多基督徒,所以我要從一個基督化家庭的角度,來跟大家分享培養兒童人格應該注意的事項。
一. 讀 聖 經
孩子從小開始接觸聖經故事,可以分成三種不同階段。例如第一階段可以採用「幼兒聖經」第二課(純真出版社),從許多個簡單的故事裡,幫助孩子對聖經有個大略的了解,並掌握聖經的重要事件。每篇故事之後,還有簡單的問答題及思考題,對幼稚園的小朋友很適用。第二階段可以採用「新兒童聖經」(海天書樓出版),這本書的插畫很生動,每一個故事的文字敘述也變多了,其中還會註明聖經的出處。當我剛信主,聖經還未讀過一遍時,我拿這本「新兒童聖經」讀給孩子聽,我也得到很大的收穫。因為聖經裏的人物太多了,很多我都記不住,可是從這種聖經故事裏,我卻很快的掌握幾個重要人物及他們的事蹟,我等於是與孩子一起學習,一起在靈命上成長。第三階段可以採用「兒童聖經故事」(加爾文出版社),一套三本書,內容很豐富,加上聖經裡的背景資料,深入淺出,對大人和小孩都有幫助。這本書的敘述方式是以跟小朋友講話的方式來寫的,所以很適合讀給孩子聽。當孩子開始會閱讀時,就可以讓他自己讀了。
市面上有很多的兒童聖經,我只是先介紹這三本,讓大家有個依循方向。在背聖經方面,可以使用經文卡片,市面上有售,漂亮的圖案和注音符號可以吸引孩子們自己讀。我們家孩子每天睡前禱告讀一張,一整盒都讀過一遍以後,拿一張卡片讓家人輪流讀一遍,為期一星期。孩子們慢慢的把經文記住,並在他們的生命裡產生長遠的影響。
二. 禱 告
禱告分成謝飯禱告、代禱、睡前禱告、認罪禱告等。每天三餐前的謝飯禱告,可以讓家人輪流,並教導小一點的孩子如何禱告。其次是為身邊的人代禱,任何時候只要他們看到周遭的人、事、物有需要時,就可以馬上代禱。尤其是孩子上學後,有許多無能為力的時候,特別是同學搗蛋或好朋友生病了,就可為同學、朋友禱告。第三是睡前禱告,剛剛我們提到先讀聖經經文,然後關燈,禱告。通常我們是為今天感恩並為未來的事情或計畫簡單禱告,小朋友通常都很單純,只為明天能夠很快樂禱告。不管他怎麼說,睡前跟天父說說話都很好。
第四種禱告是認罪禱告,以前我曾經提過,這是教養上最棒的方法。因為我們不斷的指責,常常讓孩子不服氣,但當他來到神面前認罪的時候,他真的掉眼淚,知道他錯了,這是神的工作,是神親自感動他。
我特別提一下我們家兩個孩子,第一次做認罪禱告的情形。那時候,我的女兒四歲半,兒子三歲,暑假我帶他們到美國的姑姑家住了一個月,當他們上完夏令營沒事做的時候,就開始搗蛋,接著姐弟倆有了衝突,吵得不可開交。這樣吵了一個星期,直到事情發生的那一天早上,他們吵得特別兇,我覺得這樣不是辦法,於是我帶著他們面對面解決衝突,互相和好並彼此說對不起。同時我覺得兒子犯的錯很嚴重,所以我對兒子說晚上你要跟上帝做認罪禱告。到了晚上,我們關了燈,我帶著兒子做第一次的認罪禱告,我說一句,他也跟著說一句,簡單禱告說:「親愛的主耶穌,我今天做了…,我知道我錯了,請你原諒我。」
當我們在禱告時,我的女兒竟然在旁邊嚎啕大哭,我很少看到她這個樣子,我還以為她良心發現,知道自己白天也有做對不起弟弟的地方。於是我就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女兒回答:「媽媽,我也要做認罪禱告,因為我用剪刀剪了姑姑家的沙發。」我真的好驚訝她竟會做這樣的事,也難怪她會這麼難過並大哭,因為她知道她做錯事了。事情埋在她的心裡讓她覺得很難過,有一個機會讓她講出來,對她而言是個釋放。於是我就帶著她做了她的第一次認罪禱告。之後,我跟女兒說:「明天媽媽會帶你去跟姑姑說這件事情,媽媽也會把布沙發剪破的地方縫好,而妳也要親自跟姑姑說對不起。」隔天,我跟她姑姑提起這件事,她姑姑說:「我們當基督徒是多麼寶貝的一件事,當我們做錯事來到主面前認錯時,我們的心可以得到真正的釋放。而且我們在上帝面前做認罪禱告,就不再被定罪了,我們可以有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我們的上帝有恩典、有憐憫,且有豐盛的慈愛,我們不用懼怕說我們錯了,但也不會因為這樣就故意犯錯,因為每個人都是有良知的,當我們愈了解自己的軟弱與不足,就會更加的努力改進。
三. 價 值 觀 及 品 格 教 養
由於包括的內容很多,我們的時間有限,就暫時針對學齡前的兒童做幾項提醒。
1. 關心新朋友:因為孩子都偏愛跟自己熟悉的朋友在一起,所以要特別提醒孩子,在主日學或小組聚會時,要去關心新朋友。
2. 照顧幼小:孩子喜歡跟比他大的孩子玩,因此小小孩常會沒人理,所以要提醒孩子,小小孩喜歡跟你,要學習照顧他、陪他一起玩。
3. 分享:我們有好的東西或玩具要跟大家一起分享,特別是家庭開放聚會的小朋友,能夠學到最多的分享。
4. 愛和給予:教導孩子學會如何去付出愛,特別是聖誕節期間,用自己的零用錢買一些小禮物,送給親戚朋友,付出愛與關心。
講到零用錢,我本來認為學齡前的孩子不需要零用錢,我與孩子約好上小學後,一年級每週給十元,二年級給二十元,依此類推。結果女兒五歲半時,數學很好,她說:「媽媽我好想要有零用錢,我現在是大班,你給我五塊錢,好不好?」我考慮了幾天,想想五元也還好,讓她有一個學習用零用錢的機會。剛開始她拿到零用錢時,很爽快的就用掉了,後來她可以多忍耐一個星期,等湊成十元後,再去買東西。有一天外婆告訴她說:「你可以再存久一點,就能夠買更好的東西。」她想想也對,於是忍耐愈來愈久。到現在,她存錢的喜悅已超過花錢的喜悅,這是一個教導孩子使用錢的過程。
女兒小學二年級時,有一次經過7-11便利商店,她指著投二十元硬幣就有東西掉下來的購物機器說:「媽媽,那是我以前愛花錢時喜歡的東西。」她現在已經覺得那個東西不好,這就是一個學習用錢的過程。一開始,你要讓她花錢啊,她才能從中有領悟,而不是一給她錢就要求她存起來,那麼孩子們一點也不能學到用錢的學問,而且還覺得父母並不是真的給她錢。
我的孩子們在聖誕節時會利用他們不多的零用錢,買包喉糖給外公、麵線給外婆、口香糖給爸爸、綠豆給小舅媽等,都不是很貴的東西,買回來後還加以包裝。讓孩子們學習去付出愛,結果收穫最多的還是他們自己,因為外公、外婆都比他們還大方。
四. 奉 獻
再小的孩子也要有奉獻的觀念,當我們有所得的時候,要學習把感謝獻上。我的女兒大班時,每個月有零用錢二十元,二十元的十分之一怎麼算?我教她把二十個一元硬幣分成十堆,得出每堆有二元,所以每個月奉獻兩塊錢。當她零用錢愈來愈多時,她開始會捨不得拿出來,那時我就跟她說:「你要不要媽媽減少你的零用錢呢?」她當然是不肯了。所以當我們能夠奉獻的時候,就代表是我們「有」的時候,怎麼能不感謝神呢?
五. 身 教
在大人部分,我們必須要有好的身教,每個星期固定去參加主日禮拜,把時間分別出來去敬拜上帝,聽上帝的話,孩子也就會把這件事看為重要;週間的小組聚會也是一樣,我們開放自己的家庭接待教會的弟兄姊妹,這個開放、接納、分享的態度也會影響到孩子;還有我們的敬拜生活、靈修、讀經、禱告也要固定持續,這樣孩子才不會說:「媽媽你叫我們讀經,自己卻不讀。」所以也要常常讓孩子看我們自己是如何讀經與禱告,作為他們的榜樣。
最後,講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我們基督徒應該如何把孩子獻給上帝。1998年夏天,我去美國探望牧師及弟兄姊妹,當時在主日的聚會中,我有了一個特別的經歷,就是上帝對我說:「我曾經為你捨命,你願不願意為我撇下你的房屋、田產、父母、丈夫、兒女?」我聽到時,內心很驚訝。其實我以前也曾經讀過類似經文,但我從沒有覺得那是在問我。可是這一次我經驗到是主在問我,而且要我回答,於是我很認真的去想:田產,我沒有;房屋只有一小棟公寓,沒關係;父母親,我不必擔心;至於丈夫,為了主耶穌的緣故,我可以捨下;最後一關是兒女,我就過不去了。因為他們是我懷胎十月辛苦帶大的,是我的心肝寶貝,我怎能撇下他們呢?而且我在他們身上花了很多心力,還特別去學蒙特梭利,我怎能撇下他們呢?這是不可能的事。
我開始跟神拔河,一直不肯答應撇下兒女,心裡也提出很多問題,結果牧師在台上講道,都正好回答我的問題。記得當時我質疑難道耶穌都不顧親情嗎?結果牧師講到使徒約翰,他說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時,非常的痛苦,他想起他的母親,於是就把他的母親交給他親愛的門徒約翰照顧。神是不是透過牧師回答了我?好奇妙的經驗。接著我又想到舊約中的人物亞伯拉罕,他一百歲的時候,上帝賜給他一個兒子,等到孩子漸漸長大,上帝要亞伯拉罕將兒子獻給祂為祭。亞伯拉罕順從上帝,就把孩子帶上山,正要舉刀時,神阻止了他。因神早已預備了獻祭的羔羊,神只是要看亞伯拉罕有沒有這個心。我一想到亞伯拉罕,就投降了,願意撇下兒女順服在主前,把兒女全歸給神,因為他們本來就是神賜的。
之後,我仔細思想,覺得把兒女奉獻給神是最好的,因為我們做父母的,智慧有限,沒有辦法看清楚未來什麼是對孩子最好的;而且我們能力有限、生命也有限,沒有辦法永遠照顧孩子。讓神來帶領孩子未來的路,甚至有一天神要將孩子的性命取走,我們都要甘心,因為我們相信神一定會給孩子最好的帶領。
有一位楊麗櫻姊妹寫過一篇見證,名叫「得失之間」,她提到過去的生活裏,她不斷的在抓,而且她在學業上和職場上都有很好的成就。但是當她生下老大,並發現孩子是個過動兒時,她就無能為力了,生命似乎再也沒辦法掌握了。這時她是無助的、無能的,只好向神尋求,決定把孩子交給神。當她這樣決定後,她肩頭的重擔就放下了,真正的喜樂和平安回到她的心裡,所以文章最後的結語是:「原來,真正的『得著』是從『捨下』之後才開始的。」神要我們捨下,並不是要把我們的東西都剝奪掉,其實祂是要賜給我們喜樂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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